我所成功中标“捷克Fair航校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2019-05-05 浏览次数:17395
日前,四川航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航”)、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以下简称“民航飞行学院”)公布了“捷克Fair航校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自主公开招标结果,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成功中选,成为该项目的承办律所。
川航系一家以投资经营航空运输为主,同时涉及航空维修、航空食品、航空文化教育培训、航空旅游地产等相关业务的四川省属重要骨干企业,前身是1986年9月19日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出资3200万元组建的省属国有大型企业——四川省航空公司。近年,川航集团加大推动改革、转型、发展的力度,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在航空运输主业的拉动下,借助集团公司航空集约化平台优势,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将川航集团打造成集航空、地产、金融三大产业板块于一体的航空产业投资集团,并力争到2020年,实现集团主导经营管理的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元。
民航飞行学院直属中国民用航空局,其前身是1956年5月,经周恩来总理批准成立,由毛泽东主席任命军政领导的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学校。经过近62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全球飞行训练规模最大、能力最强,在国内、尤其是世界民航有着极高影响力的全日制高校。中国民航90%以上的机长都毕业于此,学校被誉为中国民航飞行员的“摇篮”、中国民航管理干部的“黄埔”。
本项目由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锦南律师和合伙人谭蕾领衔,与捷克Kinstellar律师事务所合作,结合捷克法、欧盟法以及中国法,对涉及的捷克法及欧盟法进行综合梳理和适用,对位于捷克的目标资产、目标公司和交易相对方真实的法律状态包括股权情况、治理情况、资产情况、诉讼情况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法律尽职调查,评估该项目在欧盟法及捷克法项下的可行性,并根据具体法规和项目情形制定切实可行的交易方案,最大程度维护国内企业的投资利益。
本次中标是近期泰和泰涉外法律服务的又一重要业绩,泰和泰将继续凭借专业的律师团队、尽职的工作态度以及丰富的项目经验为更多企业提供更适配、更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