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助力重庆长江尚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顺利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2016-06-22 浏览次数:9352
2016年5月,我所接受重庆长江尚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筹基金”)委托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我所高级合伙人刘志强律师,律师梅映雪、谭妍为尚筹基金本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接受委托后,我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业协会的最新规则要求,对该等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了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审慎核对、审查客户各方面的合规情况,并结合客户的实际运营情况,积极提出有针对性的规范建议,协助其落实法律法规及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在此基础上,我所律师出具相关法律意见。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已顺利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
截至目前,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已经成功通过10多单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