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协助锦鑫盈创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016-07-11 浏览次数:97002016年7月11日,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接受成都锦鑫盈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鑫盈创”)委托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的审核。我所高级合伙人郭成刚律师、律师薛松等为锦鑫盈创本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本所律师在接受锦鑫盈创的委托后,对锦鑫盈创展开了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并根据尽调结果和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锦鑫盈创提出了整改和规范建议,协助锦鑫盈创建立符合协会和自身业务要求的制度架构,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了基金业协会的审核,为公司未来长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发布以来,泰和泰依托律师的高度专业性,通过内部沟通共享机制,及时总结基金业协会的审核动向,在律所完善的风控体系以及内核制度的保障下,积极促使项目在短时间内获得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