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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我所助力四川首单慈善信托成立

2016-10-19 浏览次数:16818

近日,我所接受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委托提供法律服务的“锦绣未来慈善信托计划”于2016年10月12日在成都市民政局成功报备,四川省首单慈善信托正式落地。


2016年9月1日,历经十年调研和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其明文规定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从国内公益信托的发展历程来看,从最早的2001年《信托法》中明确规定了公益信托制度,再到《慈善法》中专章规定了慈善信托,实现慈善信托制度的落地,是国家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决策。虽然《慈善法》出台为慈善信托进一步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各项具体规则以及税收优惠政策仍不健全,有些事情在操作上面没有先例,慈善信托又特别重视依法合规,所以在当前阶段,更多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还处于观望状态。《慈善法》出台后,信托公司正式发行的慈善信托只有10余个。


我所高级合伙人韩颖梅律师团队成员易思律师和谢运莉律师为本慈善信托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担任本慈善信托专项法律顾问。同时,四川信托委托我所担任慈善信托的监察人,监督受托人对善款的合法、合规使用。本所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依托律师的高度专业性,通过不断地摸索探讨,结合四川信托的实际情况,为本慈善信托的落地提供全程的法律咨询并提供有针对性的规范和完善建议,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全套法律文件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积极促使该慈善信托顺利地在成都市民政局备案。锦绣未来慈善信托计划为永续性慈善信托,旨在将委托人的捐款投向关爱儿童(尤其留守儿童)的助学、医疗、助残、恤病等慈善项目。我省留守儿童的规模高居全国首位,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每个儿童都值得拥有锦绣的未来。  


慈善信托在面对诸如企业、高净值人群的大额捐赠和慈善财产投资管理、账户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具备独特优势,信托制度结构中内涵着慈善的基因,能够使财富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价值,促进社会公益。随着国家的繁荣强盛,我国人民精神文明水平会越来越提高,人民群众从事慈善活动、促进社会进步的意愿会越来越发扬光大,慈善信托将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泰和泰律师将进一步依托专业知识与信托公司在慈善信托项目上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合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慈善事业添一份力,促进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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