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助力重庆万盛经开区开投集团在香港联交所发行美元债券
2018-09-21 浏览次数:9860近日,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开投集团”或“发行人”)在香港成功发行Reg S、3年期、8900万美元债券,发行利率为4.4%。由万盛开投集团直接发行,并由工商银行重庆分行开具SBLC。债券发行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适用英国法律。本次发行由工银国际证券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发行人的境外和境内法律顾问分别由君合(香港)律师事务所、国浩(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承销商境外和境内法律顾问分别由金杜(香港)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担任。
图片来源:香港联交所网站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鹏飞律师、国际业务部杨岳律师及王鸿擂律师接受委托,作为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中国法律顾问,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美元债券发行的惯例,对万盛开投集团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确认中国法的项下的事项、参与各家中介机构的讨论和电话会议,并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