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助力高投集团成功公开发行公司债
2021-01-21 Views:11977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为分期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2021年1月21日,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1蓉高01”)发行工作结束。根据簿记建档和询价结果,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实现2.45倍认购,票面利率为4.20%,创近半年以来中西部地区同期通过债券最低利率。
我所作为发行人高投集团的专项顾问律师事务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制定了工作计划,对本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参与见证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积极协同牵头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联席主承销商(中金股份、平安证券)、审计机构(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东方金诚)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沟通协调解决发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使得本项目顺利通过。
我所合伙人许志远律师为本次公募债发行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包括舒明杰(主办律师)律师、章笑笑(律师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