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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琛律师2001年开始执业。在近20年的执业过程中,代表超过100家出口企业应诉中国,美国,欧盟等国家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等,创造了多项中国反倾销调查的第一,包括第一起价格承诺,第一起无损害,第一起期中复审,第一起新出口商复审,第一起撤诉和第一起退税案件等。吴小琛律师的客户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AVEBE, 巴斯夫,拜尔,DSM, JFE钢铁,三井化学,三菱化学,LG化学和台塑等等。 在成为中国律师之前,1993年-1998年,吴小琛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工作,参与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反补贴条例》,并于1997年,以中国第一位反倾销调查官员的身份开启了中国第一起反倾销调查。1998-2001年,吴小琛律师在美国伟凯律师事务所华盛顿办公室担任律师(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
1989-1993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学士
1998-1999 美国大学华盛顿法学院 法学硕士
1993-1998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商务部)条法司
1998-2001 美国伟凯律师事务所华盛顿办公室 律师
2001-2018 北京天地和/浩天信和 (等)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18-至今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顾问
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WTO多哈回合规则谈判法律顾问
吴小琛律师被国际知名的Chambers, Who is Who legal 杂志评选为中国一流反倾销律师。
2014年吴小琛律师获得北京市朝阳区优秀人才回国创业“凤凰奖”。
代表JFE钢铁公司签订中国第一起反倾销价格承诺协议;
代表BASF,LG化学,Toyo等12家企业获得中国第一起反倾销无损害裁决;
代表Toray-Saehan公司进行中国第一起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获得零税率;
代表LG化学公司进行中国第一起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调查,获得零税率;
代表BASF公司进行中国第一起反倾销退税调查程序。
Antidumping Law and Practice of China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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