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助力江夏农业集团发行境外欧元债券
2022-06-16 浏览次数:3095近日,武汉市江夏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夏农业集团”)成功发行9300万欧元的境外固息债券,票面利率为2.3%。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债券的中国境内法律顾问,开展了法律尽职调查,审阅了发行文件,与各机构通力协作,并出具了中国法律意见书。本项目的主要经办律师为高级合伙人彭绍华律师及左可波、陈思言、万思诚、高畅等律师。
江夏农业集团成立于2013年9月,是经江夏区政府批准,由江夏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现更名为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投资组建的国有企业。公司主要负责对农业的投资及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施工以及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等业务。作为江夏区重要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公司近年得到了江夏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江夏区政府多次通过资产注入、资金拨付等方式增加公司的资产规模,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为公司的业务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保障。
本次境外债券的成功发行是江夏农业集团继2019年、2020年在国际资本市场发债后的再度亮相,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彰显了江夏农业集团良好的国际信用,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