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泰成功举办“投资美国房地产”交流活动
2015-07-20 浏览次数:48112015年7月17日-20日,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荣幸地邀请到美国执业律师程绍明、John.E.Carter先生莅临泰和泰成都、重庆、济南、北京四地办公室,带来有关《当前投资美国房地产的热点与法律对策》的演讲。我所各地办公室律师及外所的同行、客户等参与了此次交流活动。
程绍明律师以联邦法律与州法律的相互关系为着眼点,介绍了美国的基本法律制度,并阐述了美国的宪法精神,以及美国特定背景下的律师执业技巧。John E. Carter律师则为大家介绍了美国房地产制度下住宅性用房合同和商务性用房合同的签订规则和技巧。据John E. Carter律师介绍,美国房屋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三个条款分别是:确认房产、确认房产价格、确认房产交易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但与中国不同,美国的房地产合同签订中,买卖双方具备认证资格的经纪人分别在房屋价值评估和购买力评估方面起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