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律师收费管理 规范律师收费行为
2007-01-17 浏览次数:169602007年1月11日下午,本所07年第一次全体律师大会在我所大会议室隆重召开。此次会议由我所高级合伙人邓国林律师主持,参加此次会议的执业律师多达八十余人。
会议议题由两部分组成
一、学习省物价局、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二、根据新《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对我所各项法律服务合同进行初步调整.
为了加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省物价局、司法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此办法要求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平、公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进行收费。邓律师在会上详细讲解了遵循政府指导价的必要性和遵循政府指导价的法律服务项目内容。着重强调了在实行法律风险代理收费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
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我所对2006年12月1日出台的《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公示,严格遵照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申报上级,杜绝违法收费行为,维护律师执业纪律。
邓律师讲到针对《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出台,我所各项法律服务合同应该严格按照本办法的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维护我所服务信誉度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委托人提供更加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最后,与会律师们对学习《实施办法》的感想进行了沟通,会议在活跃的气氛中圆满结束。